4 月 1, 2015

我知道我的真正價值 (江玉清信主見証)

感謝神,使我在年幼的日子就能認識祂。回想未信主以前,我的人生就像一片浮萍,不知道人生意義和價值。 從少我就喜歡跟人比較,跟同學比較,跟鄰居比較,跟哥哥姐姐比較。我家是潮州人, 所以祖母特別重男輕女。我常常因此心心不憤,甚嚒事情也要跟哥哥爭到底。記得有一次,因为爭東西,跟哥哥打了起來,他大我3年,一定打不過他,但我就是拼了命也要跟他打,最后祖母跪在地上哀求我们平息这事。 在同學當中我也算是一個品學兼優的學生。我常常為了比較而努力讀書,我不想其他人比我優勝,也妒忌比我有才幹的人。我的價值就是建基在其他人身上。為搏人的稱讚和認同,也跟同學去追購偶像相、扮靚、溜冰,希望認識異性。只要令人可以欣賞自己,我都會去做。 其實在我心底,有很多不快的感受都被抑壓著,我不知跟誰講岀我的缺乏,心中的掙扎。如能得一知己,真的死而無憾了。但去那裡找這位知己呢?誰能接受我心中的邪惡和黑暗呢? 就在我開始追求這個世界認同的時候,我遇到主!我姐姐信主一個月後,就帶我返教會。當時我家都是拜觀音和祖先,我一般都不會做我爸爸不喜悦的事,但神的愛真的很厲害的感動我,我好開心我人生遇見出路,我知道神是我惟一的拯救和希望。信了祂以後,祂確實改變了我,讓我知自己的價值,也不用跟人比較。我不再覺得自己平凡,心中與人建立一份真的友誼和關係。信主那天,在我的日記裡,我畫了一個燦爛的笑容。直到今天,我仍然可以用這笑容來面對我的人生,因神使我真正知道我的人生意義和價值!

人生有意思 (Heidi 的得救見証)

我從少就覺得自己的條件比人差,出生在木屋區(是低下階層的標誌),欠缺一般人認為的美貌、智慧與聰明,成績欠佳又得不到老師的恩寵。我總覺得天天這樣的過活實在沒有意思。我少時候好想快快長大,人大了可以有自己天空、自己當家作主。哪知長大後又想變回小孩子,原來大人責任多、思慮多、煩惱也多。有時感覺做人好矛盾、好空虛。有時有意念不想做人…..心想人的開始是自己無權作主(是父母將我帶來地上),但是人若要決定結束都應該可以自己決定啦!阿媽生我,可惜好多問題回答不了,而阿媽往往只關心緊張你的成績,話成績好、人生有前途。我難過,我根本就看不清前途,我不愛讀書更會駁媽媽的嘴:讀讀讀、你咁鐘意,你讀埋我份囉。我做人沒有方向、沒有積極性。天天吃吃喝喝浪費地過日子。父母也常常罵我將屋企當酒店,甚少時間回家。 感謝神,在教會的福音聚中,我深刻唱的詩歌「主如明亮的晨星」:當我在黑暗痛苦絕望中,有一署光明照在我心…..奇妙光明的主耶穌為我釘十字架、竟然洗浄我的罪。我終於知道,我從那裡來,我生存的意義,我死後往那裡去。信主,我人生有盼望,做人好有意思,因為我是父神的親孩子,神按著祂的形象創造我。人好尊貴,我的價值觀也改變了,看重愛與關係,特別是家人方面。聖經說話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。我以前認為他們長氣、麻煩,講話不合我心意。信主,我懂得用神的愛去珍惜眼前人,多用時間陪伴,由心而發的愛父母家人。父母經常在親友前,高度至評、讚賞我顧家。也是家的需要影響我有遲婚的考慮。 神卻是不會使人有遺憾,我愛媽媽,她也與我事奉獨一的真神了。而就算失去至親的爸爸,離世前我仍天天陪伴他,盡我在地上的孝道,心是捨不得,只將一切交託神。爸爸離去後,我傾心禱告:神啊,我沒有爸爸了。天上的父神表明以祂自己來代替,祂愛充滿我、補足我的缺乏。是神使我的心靈不跌入低谷深淵。是神,使我人生有路可走。

真正的開心 (Louisa 得救見證)

小時候, 我經常問媽媽我是從哪裡來的, 她說是一塊石頭爆開後就有我, 又或是從垃圾堆中撿回來的。 當我長大後, 佑道父母生我, 但我卻得不到父母正常的愛。 父親是孤兒, 他從未嘗過父母的愛, 也不懂去愛; 我媽媽常忙於工作和打麻將。 從小我就沒有享受過家庭樂, 要做家務。我以為做到十八歲以後, 等我結了婚, 有了自己的家庭, 我就會快樂。   十幾歲時, 我經常問自己活著有甚麼意義, 人是不是生、老、病、死就完了一生? 人死是否如燈滅? 又或是有輪迴嗎? 心中實在有很多解不開的結, 對人的一生有很多問題, 活著也沒有方向。一直到我跟妹妹去教會聚會, 我被那些基督徒吸引著, 他們很真誠, 很有愛心, 我覺得與他們交往很有安全感, 很羨慕能作基督徒。 聖經說: 我來了, 是要叫人得生命,並且得的更豐盛。 (約十10)   我跟從父母拜祖先, 自己又有許多惡習, 例如: 說謊、背後說人、恨人、小氣、打麻將.....自己很難去改, 去勝過.有位基督徒對我說: 你先接受主為你個人的救主, 祂拯救你, 赦免你的罪. 一切的問題, 祂會加你力量去勝過。信主後, 我很快不打麻將, 省下很多時間和金錢, 努力讀書, 考到好成績。我不再小器, 不說謊,我有了一群能深交的弟兄姊妹和朋友。   聖經說: 要孝敬父母, 使你得福, 在世長壽. 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(弗六2) 信主後, 我懂得孝敬父母. 後來我父母也聽福音, 媽媽前幾年也受浸了。聖經說: 當信主耶穌, 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。(徒十六31)   因為神的愛, 我的人生觀、價值觀都變了, 我不再自卑、自憐、與人比較,我知道自己的價值,祂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 (加二20) 感謝神賜我豐盛人生, 使我活著有盼望. 靠著祂, 我可以幫助別人, 將神的愛與人分享。雖然有時候會遇上困難, 但祂恩典够用, 祂是能使我的黑夜歌唱, 終日喜樂的神. 聖經說: 要常常喜樂, 不住的禱告, 凡事謝恩; 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。(帖前五16-1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