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時候, 我經常問媽媽我是從哪裡來的, 她說是一塊石頭爆開後就有我, 又或是從垃圾堆中撿回來的。 當我長大後, 佑道父母生我, 但我卻得不到父母正常的愛。 父親是孤兒, 他從未嘗過父母的愛, 也不懂去愛; 我媽媽常忙於工作和打麻將。 從小我就沒有享受過家庭樂, 要做家務。我以為做到十八歲以後, 等我結了婚, 有了自己的家庭, 我就會快樂。
十幾歲時, 我經常問自己活著有甚麼意義, 人是不是生、老、病、死就完了一生? 人死是否如燈滅? 又或是有輪迴嗎? 心中實在有很多解不開的結, 對人的一生有很多問題, 活著也沒有方向。一直到我跟妹妹去教會聚會, 我被那些基督徒吸引著, 他們很真誠, 很有愛心, 我覺得與他們交往很有安全感, 很羨慕能作基督徒。 聖經說: 我來了, 是要叫人得生命,並且得的更豐盛。 (約十10)
我跟從父母拜祖先, 自己又有許多惡習, 例如: 說謊、背後說人、恨人、小氣、打麻將.....自己很難去改, 去勝過.有位基督徒對我說: 你先接受主為你個人的救主, 祂拯救你, 赦免你的罪. 一切的問題, 祂會加你力量去勝過。信主後, 我很快不打麻將, 省下很多時間和金錢, 努力讀書, 考到好成績。我不再小器, 不說謊,我有了一群能深交的弟兄姊妹和朋友。
聖經說: 要孝敬父母, 使你得福, 在世長壽. 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(弗六2) 信主後, 我懂得孝敬父母. 後來我父母也聽福音, 媽媽前幾年也受浸了。聖經說: 當信主耶穌, 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。(徒十六31)
因為神的愛, 我的人生觀、價值觀都變了, 我不再自卑、自憐、與人比較,我知道自己的價值,祂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 (加二20) 感謝神賜我豐盛人生, 使我活著有盼望. 靠著祂, 我可以幫助別人, 將神的愛與人分享。雖然有時候會遇上困難, 但祂恩典够用, 祂是能使我的黑夜歌唱, 終日喜樂的神. 聖經說: 要常常喜樂, 不住的禱告, 凡事謝恩; 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。(帖前五16-18)